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应急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规范学生应急困难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学生应急资助工作的精准度,充分发挥应急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资助是指对突然遭遇意外变故、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陷入生活困境,国家资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接受国家资助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时提供的一种临时性资助。
第三条应急资助的经费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应急资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监督并审查经费使用情况。学生工作处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负责应急资助的材料收集、核实、审核意见及材料归档。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五条遭遇突发事件导致生活极度困难、学业难以为继的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
第三章 资助类型
第六条学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享受应急资助:
(一)学生父母(或抚养人)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亡故或丧失基本劳动能力;
(二)学生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学生本人突然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四)其他非主观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学生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者。
第四章标准和方式
第七条资助标准
应急资助标准为1000元/月。
第八条申请方式
应急资助为即时补助,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最长时效不超过5个月。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可在突发困难一个月内提出申请。
第五章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应急资助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学生本人填写《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应急资助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对申请应急资助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
(三)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至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应急资助不影响学生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和学院可以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应急资助资金:
(一)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在生活中有高消费行为,铺张浪费情况较为明显的;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思进取的;
(四)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其它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学生发展支持中心
2026年3月23日